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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国赛、强技能、展风采” 主题活动的通知时间:2023-04-19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职业学校,有关行业组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为组织开展好我省“迎国赛、强技能、展风采”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策部署,突出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广泛宣传举办全国技能大赛的重大意义,生动呈现各地、各行业部门开展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选拔赛、集训备赛工作,全面展示专家教练团队和选手钻研技术、刻苦训练的感人事迹,引领带动广大青年热爱技能、投身技能、提升技能,为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的成功举办和持续推进“技能陕西”行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从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一)广泛开展“迎国赛”知识普及活动。以今年9月在天津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为牵引,各市(区)人社局、技工院校、行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确定为国赛、世赛赛点的单位广泛开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新媒体宣传作品评比、征文、寄语等活动,举办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普及全国技能大赛相关知识,营造社会各界参与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开展“强技能”学习体验活动。确定为国赛、世赛赛点的单位,应组织面向公众的各类职业技能体验活动,特别是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的体验活动。各市人社局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国赛精选项目特别是新职业竞赛项目相关技能培训推广活动。各级人社部门、行业组织推广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绝技绝招绝活。通过丰富多彩的技能学习体验活动,推动形成广大群众主动了解技能、学习技能的生动局面。 (三)深入开展“展风采”宣传展示活动。各市(区)人社局、技工院校、行业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确定为国赛、世赛赛点的单位要广泛宣传技能大赛选拔赛、集训备赛工作,全面展示专家教练团队和选手钻研技术刻苦训练的有关事迹,组织动员各地、各行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国赛世赛获奖选手、技工院校师生等积极开展技能展演、主题演讲、座谈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风气。 三、宣传报道 (一)开设主题活动专栏。在陕西人社政务新媒体开设“迎国赛、强技能、展风采”主题活动专栏,定期刊发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宣传稿件,择优向人社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中国”和“世赛中国”等微信公众号及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相关互联网持续推荐。 (二)定期报送宣传稿件。各市人社局和确定为国赛、世赛赛点的单位,每月20日前向省人社厅报送至少1篇宣传稿件;省属技工院校在活动开展期间至少报送1篇宣传稿件;鼓励行业组织、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积极投稿宣传经验做法。稿件内容重点宣传“迎国赛、强技能、展风采”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重要的新闻素材和做法随时报送。 (三)加强各地宣传报道。市、县(区)人社部门可在官网上开设专栏,联合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充分发挥本地区各类媒体优势,同步宣传,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确定为国赛、世赛赛点的单位可悬挂宣传标语(宣传用语见附件1),营造烘托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迎国赛、强技能、展风采”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撰稿、统稿,确保稿件质量(宣传稿件有关要求见附件2),按期投稿报送。省技校指导中心加强对技工院校开展主题活动的业务指导,省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加强对确定为国赛、世赛赛点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业务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4月14日前,各单位将联络员信息(见附件3)报送省人社厅。 (二)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发动,采取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活动开展应注重本地、本行业产业发展实际和技能人才队伍特点,突出特色,与本地、本行业技能人才政策着力点相结合,与本地、本行业传统文化、传统工艺相结合。 (三)统筹推进。结合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倒计时150天(4月19日)、100天(6月8日)、50天(7月28日)、30天(8月17日)以及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职业教育活动周、7·15世界青年技能日、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覆盖广泛、持续推进的宣传态势。 中国劳动保障报征文活动 联系人:孙佳慧 电 话:010-84209619 邮 箱:yingguosaizhengwen@126.com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王余社 电 话:029-63915087 邮 箱:1262516443@qq.com 附件: 1.宣传稿件有关要求 2.“迎国赛、强技能、展风采”主题活动宣传用语 3.联络员信息回执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