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明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与中级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时间:2022-11-09 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有关规定,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8日 |
版权所有 1996-2018 陕西省人才与外事公共服务网 陕ICP备09015780号-1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819 邮编: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