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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公告时间:2021-09-30 为促进康养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推动康养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有关通知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承担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单位,现就基地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全省范围内培养康养服务从业人员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中心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等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基地,参考《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参考标准》(附件1)。 二、遴选推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各单位申报基地的遴选工作,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1所申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建基地评审专家库,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视疫情情况确定),向社会公示后确定基地名单。 三、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基地建设参考标准》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纸质版报6-067室,电子版报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耀宏 陈颖琳 联系电话:(029)63915136 63915087 联系地址: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6067室 邮 箱:623389655@qq.com 附件(点击下载):1.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参考标准 2.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书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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