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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07-28     作者:职业能力建设处【转载】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技局、团市委,省级行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更好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省各行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实现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现将我省2021年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1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盯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发展的产业开展竞赛,注重向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领域拓展。着力提高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正、廉洁办赛理念。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搭建广大劳动者成长成才平台,将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新技术技能展示活动以及技能考评与竞赛有机结合,实现以赛促学、促训、促评、促建,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赛事工种

2021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共设219个工种,其中省级一类大赛29个工种,二类大赛190个工种。

三、参赛人员

(一)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在陕中央企业的一线在职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赛。职工类比赛参赛选手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新型职业或特殊工种在赛事通知中另行规定。

(二)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可依据赛事主办单位要求,通过所在企业或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会或共青团报名参赛。

四、标准设置

(一)省级一类大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命题或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省级二类大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技术等级命题或从国家题库中抽取。

(二)国家工种名录内的比赛项目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权重比为3:7,理论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新型职业、设计类或多人赛的赛项根据实际设定比赛规则。

五、组织实施

(一)省级一、二类大赛由主办单位组织实施。省级一类大赛以市、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组队参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省级二类大赛由行业和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组队参赛。

(二)每项赛事由主办单位组建考评委员会,制定考核大纲、决赛阶段比赛试题、评分标准和比赛结果测试裁定等。考评委员会成员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关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专家和高技能人才中聘请。省级一、二类大赛各主办单位在赛前20日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审定考评委员会名单,未经审定的不列入表彰和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范围。

(三)省级一类大赛决赛个人、双人和三人参赛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或3组选手组成。如果部分市或行业选拔赛参赛选手人数超过100人的,可组织最多不超过3个代表队参加决赛。

六、奖励激励

(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取证问题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其竞赛项目与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对应的,由主办单位或由主办单位商相关职业资格实施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竞赛项目与备案的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实施的职业(工种)对应的,由主办单位或由主办单位商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证书编码按照人社鉴发〔2019〕2号文件要求确定,其中第17位(即证书序列码第1位)使用英文大写字母J作为识别码。

(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如某项大赛涵盖多行业、且必须进行分组赛,每个分组的第一名或第一名团队)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办理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办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三)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办理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办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办理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办理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五)在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不晋升职业资格。

(六)省级一类大赛决赛个人赛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可推荐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七)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获得省级一类大赛第1名,授予1名企业带徒师傅“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并优先推荐评选“三秦工匠”和“陕西省首席技师”。

(八)省级一类大赛决赛中获得各工种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

(九)省级大赛中组织严密的主办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每个主办单位限申报1个优秀组织单位和1名优秀组织工作者。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大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各赛项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比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大赛技术质量。建立健全比赛监督制度,切实加强赛事考评委员会的建设和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将省级比赛办成对广大职工有强大吸引力的高水准赛事。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安全等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赛事主办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全面宣传我省职业技能大赛,调动各类企业职工参赛的积极性。各企事业参赛单位应在赛前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和选拔赛,以赛促学,以学强赛,努力形成学知识、比技能、强本领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比赛资料和做好总结工作。各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赛事培训、练兵、选拔和决赛时间,确保各项比赛于10月20日前完成。10月30日前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决赛相关文件、选手名册(含选手联系方式)、照片或视频资料及《2021年省级二类大赛结果统计表》。

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总工会 联系电话:029-87329842(传真)

电子信箱:j87329842@126.com

省人社厅 联系电话:029-63915086

电子信箱:RSTZYNLJSC@163.com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29-82233503


附件(点击下载):1.2021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表

2.2021年省级一类大赛决赛参赛队报名表

3.2021年省职业技能大赛赛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备案表

4.2021年省级二类大赛结果统计表

5.2021年大赛符合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选手统计表

6.2021年大赛选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鉴定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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