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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开展邮寄方式等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8-12-28     【转载】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申领职业资格证书。凡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在报名时,要求考核合格后鉴定机构邮寄证书者,鉴定机构须按照本人提供地址进行邮寄。

  2、关于提供毕业证书的问题。申请报名时,个人不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鉴定机构在教育部、人社部官方网站查询核实个人信息,并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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